玄武区市场监管局与食品广告发布单位签订责任状
发稿时间:2018/5/9 15:56:24 类别:南京工商
为进一步整顿 和规范当前广告市场存在严重问题 的食品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等广告,保护消费者 的合法权益, 5月3日上午,玄武区市场监管局与区内苏宁易购、好享购等多家广告发布单位签订第三方平台广告发布责任状。
责任状要求广告发布单位必须按照《广告法》 的规定,保证广告内容真实、健康、科学、准确,不得以任何形式,欺骗或误导公众。食品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等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夸大 的内容,不得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。
苏宁易购、好享购等企业负责人均表示,将以此次签订责任状为契机,开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,做好自查自纠工作,对可能违反《广告法》 的语句、图片、视频全部下架,待整改规范后重新发布,确保平台广告合法合规。
今 年以来,玄武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科、保化科重点加强对食品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行业欺诈 和虚假宣传 的整治,目前已立案3起,处以罚款10余万元。(史明静)